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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与能力知识点-教师的权利

来源: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时间:2025-02-09 作者: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浏览量: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下面我将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和熟悉教师的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这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职业权利。它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老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也就是上课的权利。比如新老师的业务能力不好,校长不让其上课,即侵犯了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权。第二部分是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老师有上课的权利,可以开展改革和做实验。比如某老师想要做新课程改革,尝试新教法,校长以影响成绩为由不让其开展,即侵犯了老师的教育教学权。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这叫科学研究权,也被称为学术交流权。此项权利一定是在行使了教育教学权的基础上才可以行使的。它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老师从事科学研究,发现问题,形成论文,和专家教授交流。第二是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比如参加教育学大会,汇总了全国的教育学的前沿信息。第三是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比如学术交流会,作为新人可以发表建议和想法。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指导评价权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为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老师是可以指导学生的作业的。比如语文课老师可以指导学生的作文,但是作文和学生的日记、隐私是不等同的。所以课上可以点评学生的作文,但不能点评学生的个人日记。第二层为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品行具体表现在写评定,比如评语、操行评定等。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此项权利被称为获得报酬权,也可叫作报酬待遇权。其三层含义分别为:一是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不能无故克扣和拖欠教职工的工资。比如学校要组织培训,在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下直接扣了工资500元作为培训经费,这属于无故克扣,是不合理的。若培训要再缴纳培训费,需先征得本人的同意,并不能直接从工资里扣,这种行为侵犯了教师的报酬待遇权。二是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比如定时体检、景区打折等福利。三是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不能因为放假没有上课就不发工资。工资和绩效、课时费是不一样的性质。工资是财政上发的,绩效是学校根据表现单独发放的,而课时费是根据上了多少节课单独计算的。比如女老师产假期间,学校不能无故把此教师的工资发放给别的老师。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权分为两个重点内容。一是教师对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可以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比如学校需要投票表决通过什么政策,可以建言献策。二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来参与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作为老师要践行终身教育的理念,自己,因此,去参加培训,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就必不可少了。比如想要参加培训,却被学校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了,这就属于侵犯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小试牛刀】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这属于教师的( )。

A.教育教学权 B.民主管理权 C.管理学生权 D.科学研究权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民主管理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进修培训权。教育教学权是指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题干描述相符,因此A选项正确。

选项B,民主管理权是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选项C,管理学生权是指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选项D,科学研究权是指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综上所述,选项B、C、D均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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