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深圳市首批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之一,秉持“政府评估师”定位,承担着为城市地质安全、自然资源资产、不动产评估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职责。
中心现有11个部门,其中,博士39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高级职称达70%,专业涵盖经济、土地、地质、地理、生态、海洋、法学、资源与环境、管理等,是深圳规资联盟的重要技术力量,正对标国际一流智库,加快打造最先进、最权威、最可靠的一流高端新型专业智库!
为充分发挥好专业技术机构与新媒体融合的力量,广泛宣传普及规划、自然资源和海洋知识,进一步讲好深圳规资海洋故事,做强做优宣教矩阵,中心拟组建宣教部,现公开招聘宣教部筹建负责人(中心员额人员)。
一、招聘岗位
宣教部负责人(1名)
(1)岗位职责
1.负责筹建中心宣教部,主持宣教部的日常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3)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年龄40(含)岁以下;
4.5年以上新媒体或新闻工作经历。
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材料
(1)简历,请按《评估中心应聘人员简历模板》填写(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相关工作及实习证明材料;
(6)照片(近半年一寸免冠照电子版);
(7)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应聘方式
所有参与报名的应聘人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发送至:szpgzx@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宣教部负责人应聘+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8:00。对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资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人选,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四、笔试
中心将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30-12: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未按时到场者取消应聘资格。笔试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五、面试
以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中心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定于2025年5月9日上午9:30-12:00。
面试主要考核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素养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中心将电话通知体检。
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中心按程序完成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其他
(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招聘相关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3930529。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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